必一运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4〕26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加力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甬两新办发〔2024〕2号)等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家电和智能家居消费补贴政策。
在政策有效期内(2024年12月31日止,若活动期间资金使用完毕则提前结束),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绿色家电和智能家居产品的,按以下标准予以“立购立减”购置补贴。
2级能效或水效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必一运动、电脑、热水器必一运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大类家电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实际成交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的,额外再补贴产品实际成交价格的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商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
家用制冷电器具(含制冰机)、家用空气调节器(含电风扇、家用室内加热器)、家用清洁卫生电器具(含烘干机、干衣机、吸尘器、洗地机、垃圾处理器、吹风机)、家用厨房电器(含净水机必一运动、咖啡机、消毒柜、饮水机、水质处理器、微波炉、洗碗机、电烤箱、电饭煲、空气炸锅)、家用美容保健电器具(含空气净化器、淋浴器、足浴器)、家用投影仪等6类家电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实际成交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商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
智能充电桩、智能门锁(含智能防盗门)必一运动、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家用监控、智能照明、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桌椅(含智能椅、智能沙发)、智能健身设备必一运动、智能语音设施(含智能音箱)、智能服务机器人(含智能扫地机)、智能洗碗机、智能蒸烤机等14类智能家居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实际成交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商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
以上企业需尽快与服务机构平台工作人员联系安装补贴资格核验智能终端。待终端安装完成后,参与企业门店登录云闪付App-“宁波商户空间”小程序,完成“商户入驻”后,点击“象山县家电以旧换新商户报名入口”报名参与补贴政策实施。
各企业应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要求,骗补、套利等违规违法行为。近期还将进一步审核、评估,及时公布象山县家电(智能家居)消费补贴第三批参与企业名单。